财务监督专员制度对强化国企监管的理论探讨
摘要
1993年《公司法》确立监事会形式的国企监管模式,但实践中该模式仍面临独立性缺失、资源配置不足、监督文化缺位及与党委会、纪委职能重叠等问题;江苏省国资委于2022年创新推出“派驻外部董事兼财务监督专员”的国企监管模式,通过外派兼具专业资质与监管经验的人员至省属企业,实现监督嵌入治理全流程。江苏实践为摆脱监事会困境提供了新思路,但其长效性仍依赖顶层设计与执行细节的双重完善。
关键词
国有企业监管;监事会;财务监督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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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参考
黄群慧.“新国企”是怎样炼成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40年回顾.[J].《 China Economist 》2018年第1期
刘青山.《国资报告》.十项改革试点分析之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国资报告》.2019-07-13
段晓梦.浅谈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作用、现状及改进建议.[J].《科学与技术》2020年第5期
游明芳.广东省外派监事会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6
谢正义何元胜,江苏国资监管创新实施外派财务监督专员制度不断提升监管关键性、独立性、时效性的实践与探索.《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2024(第八届)上卷》2025-2-22
DOI: http://dx.doi.org/10.12345/cjygl.v10i2.3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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