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分析
摘要
论文分析了实际施工人代位权诉权制度的意义,明确了《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的权利基础并非代位权,而是一种特殊诉权。重点从四个方面研究了实际施工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即实际施工人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的债权合法;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对实际施工人造成损害;实际施工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实际施工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自身的债权。
关键词
实际施工人;代位权;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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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English)参考
冯小光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J]. 建筑经济 ,2005(01):7-11.
庞景玉 , 何志 .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精释精解 [M].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6.
DOI: http://dx.doi.org/10.26549/cjygl.v4i4.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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