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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逸青 冯(华东政法大学,中国)

摘要

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中国公司法在相关规定中,特别设置了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机制,以控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外部转让。在复杂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存在差异,这一制度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仍旧引发了大量的争议。论文主要探讨了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界定、同等条件下转让股东的通知义务问题以及权利被侵害时如何救济。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有利于完善中国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促进股权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关键词

股东优先购买权;通知义务;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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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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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2345/cjygl.v2i7.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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