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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型下企业科创主体财税保障机制转型

萌 李(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中国)
淑媛 陶(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中国)

摘要

202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着力点,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财税保障机制从工业经济向智能经济转型。本文揭示算力、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在要素确认、组织协同、空间配置与风险分担上与现行财税政策的结构性冲突。提出以税基重构、组织适配、空间协同、风险分担为突破口,构建“数据-算力”双轮驱动的财税框架,完善创新联合体税收穿透机制,设立技术研发风险准备金,在“十五五”开局之年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关键词

工业经济;智能经济;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财税政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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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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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2345/cjygl.v10i5.3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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