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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外观设计侵权对比对现有设计的引入

慧 许(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中国)

摘要

外观设计侵权对比中如何处理现有设计影响一直是难题,“整体对比,综合判断”更多强调外观的整体视觉效果,难以区分和评价现有设计对整体视觉效果所起到的作用。近年来主张的“创新原则”则被指责过分强调设计要点的区别特征,忽视了外观整体保护的精神,使侵权者容易投机取巧。如何处理现有设计在外观设计侵权对比中的引入对司法实践有着积极的意义。论文试图通过对现有设计与专利授权、侵权对比的关系出发,梳理出现有设计在侵权对比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排除现有,重关创新,整体对比,综合判断”的对比思路,以期对专利外观设计侵权对比规则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

外观设计;侵权对比;现有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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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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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26549/cjygl.v4i7.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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