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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疫情对地方供电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分析及应对建议

时勇 肖(国网娄底供电公司,中国)
智 贺(国网娄底供电公司,中国)

摘要

B 市为中部 A 省中部地区的地级市。自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 2 月 14 日,B 市政府印发《B 市有效应对新冠脑炎疫情支持中心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中心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为期 3 个月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不加收滞纳金”措施。 2 月 25 日,A 省发改委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明确: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 95% 结算;实行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 3 个月内缴清。以上两项政策,对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售电均价等均有负面影响。

关键词

重大疫情;地方供电企业;经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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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周 磊 , 邱 辛 泰 . 浅 谈 供 电 企 业 提 升 安 全 管 理 水 平 [J]. 中 国 电业 ,2019(04):80-81.

付志坚 , 赖慎言 , 冯瑞荣 . 地方电力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小水电 ,1998(03):3-5.



DOI: http://dx.doi.org/10.26549/cjygl.v4i8.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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