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区块链存证的风险及其规制
摘要
司法区块链存证一经问世便受到了狂热的追求,无可非议,其作为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确实给司法部门走出司法困境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对电子证据制度的革新提供了契机。但任何一项技术都是利弊共存,兼而有之的,如果司法过度热衷于技术而忽视技术风险则必然会陷入技术的泥淖之中。因此,在享受技术带来的便捷的同时必须正视技术所引发的各项风险。只有正确认识并把握风险,做好风险规制才更有利于司法区块链存证在司法领域的应用。
关键词
司法区块链存证;电子证据制度;风险;风险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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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参考
谢登科.论刑事简易程序中的证明标准[J].当代法学,2015, 29(3):135-143.
陈全真.区块链存证电子数据的司法适用[J].人民司法,2019(4):80-85.
程凡卿.我国司法人工智能建设的问题与应对[J].东方法学,2018,63(3):121-132.
DOI: http://dx.doi.org/10.12345/cjygl.v5i8.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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