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辩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实践与探析
摘要
反复辩论式教学一改传统辩论教学模式,无须学生做课前的充足准备,是随时可根据课堂教学内容需要和学生学习的实际状况开展的教学范式。它以学生为教学中心,通过设立问题或共创的教学方式将关注的焦点由内容是否被接受转化为问题是否被解决,从而使教师的角色转化为团队教练或问题、过程的设计者、引导者,学生的角色由答案的接收者转变为答案的探求者、贡献者,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可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反复辩论;意义;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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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武华.“以学习者为中心”理念下的大学生学习力培养[J].教育研究,2013(3):106-111.
高明光.论辩论[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
宗廷虎.辩论艺术[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
黄岩,梁皓.研究生政治理论专题研讨式教学模式研究[J].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6):63-67.
李晓丽.布鲁纳学习及其对教学工作的启示[J].教育探索,2015,(11):5.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M].人民出版社,2019.
DOI: http://dx.doi.org/10.12345/jxffcxysj.v4i11.7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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