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产出导向法”的商务谈判综合实训课程教学改革——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为例
摘要
结合“产出导向法”,笔者所在学院商务谈判综合实训课程从教学目标、教授内容和教授方法以及反馈与评价机制等方面入手,对实训课程进行了教学改革。论文通过介绍教学改革的具体内容,探讨其在提高学生商务谈判综合能力方面起到的作用,同时指出实训中仍存在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
商务谈判;任务驱动;反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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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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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2345/jxffcxysj.v4i19.8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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